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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恩施州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3 09:15:59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现将 2026 年下半年恩施州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10月25日9:00至11月3日17:00

二、受理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恩施州教育局认定;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恩施州教育局认定。

三、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恩施州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均不能替代)在恩施州范围内的中国公民,驻我州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已取得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可申请我州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厅〔2019〕1 号文件规定,在我州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按规定申请教师资格。学历、普通话、体检等条件与内地申请人一致。

四、相关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鄂教资〔2012〕4 号执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须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教师、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实行在线核验,系统无法自动调取核验的,申请人按平台提示上传证书扫描件。

(三)考试合格证明

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免试改革范围内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体检标准

严格执行《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 号),使用统一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应当完检;省人民医院为体检疑义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逐项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得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怀孕医学检查证明。体检完成后,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结论直接上传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平台,系统无体检结论记录将无法完成认定。

(五)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近三个月内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线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提前办理,线上办理一般需要 1—3 个工作日,网报阶段将电子证明上传业务系统。认定机构同步开展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查询存在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特别提示: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警务处、澳门身份证明局、台湾地区相关主管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可联系所选县(市)确认点申请协助函件。未能按时提交核查书面回函的,本次申请无效。

五、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hubei.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 专区,搜索教师资格认定 “一件事” 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网上报名端口开展申报。

参考图示(请根据图示1-5,按序操作。图示仅供参考,如有调整,以实际显示界面为准):

图示1:注册并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图示2: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

图示3:点击下方的“在线办理”按钮,“选择区域”为“恩施州”,后根据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相应选择。

图示4:点击“确定”进入网上办理端口,报名环节需上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请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 / 鄂汇办申领电子证明材料,再点击 “去网上报名” 提交申报;未上传将无法完成申报。

图示5:注册并登录教育部平台后将自动跳转至教师资格认定页面。

1.认定机构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确认点(受理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或者有效居住证所属的县(市)教育局。

2.上传照片规范:网报系统需上传近期 1 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EG/JPG 格式,大小不超过 190KB;分辨率宽度 290—300 像素,高度 408—418 像素;人像居中、面部清晰,禁止自拍、过度美颜、佩戴帽子墨镜。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需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便于认定机构下载打印制证。

3.考试形式选择:国家统一考试人员选择对应合格证明;免试改革师范生选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道。

4.学历、普通话优先系统在线核验;核验失败的,按系统提示上传对应材料扫描件。

5.完成《个人承诺书》签署:扫描页面二维码,手机端手写签名后合成上传,签名必须完整清晰。

6.体检安排:申请人应于10月8日至11月3日期间自行前往现场确认点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后须将《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交至体检医院,由体检医院将体检结论上传至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平台。若系统无体检结论,则无法完成认定。有关体检结论,申请人可自行咨询医院。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

重要提示:网报环节须上传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请申请人提前申领电子材料再提交报名。报名正式提交后信息不得随意修改。系统处于 “网报待确认”“材料待完善” 状态时可自行修改;其他状态需要联系确认点变更状态后方可修改。

(二)网上初审、州局网上复核

各县(市)确认点网上初审:10月25日至11月9日。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模块查询初审结果。系统或短信提示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指定时限内补齐材料,逾期未补视为放弃申请。

恩施州教育局网上复核:11月10日至11月15日。州教育局对各县(市)上报材料开展复核。请申请人随时关注,系统或短信提示需补正材料的,请在11月15日17:00前补充完整,逾期未补充视为放弃认定。

(三)公示认定

州教育局复核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左右,在恩施州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高中段教师资格准予许可名单。

(四)制发证书

认定通过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申请人自主选择邮寄或者现场自取:邮寄默认采用 EMS 到付,须本人签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务必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现场自取按照各县(市)确认点通知,前往对应窗口领取。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请务必加入对应确认点的 QQ / 钉钉工作群(详见附件 1),接收体检、审核、证书发放通知;未入群错过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一自然年,申请人全国范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当年认定通过,不得再次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因错过网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 / 确认点、填报错误、材料不全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申报,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hubei.gov.cn)报名时,遇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27-65600116咨询(工作日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00);或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附件: 恩施州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指定体检医院、工作群信息.xlsx

附件: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文章来源:http://jyj.enshi.gov.cn/tzgg/202610/t20261021_1842827.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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